面对裸贷和女星潜规则,一群笑贫不笑娼的人,有什么资格对“八千湘女”援疆戍边说三道四?
尹国明 · 2017-02-12 · 来源:明人明察转载
今天的“女权”们,立志于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因此她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在那个年代,竟然还有女性离开家乡,去条件艰苦的边疆。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把一些女权主义者(注意是一些,莫自动对号入座)称为“女权癌”,“田园女权”。现在有些明白了。一些打着“女权”旗号的女人,把代孕合法化的争论引向“八千湘女上天山”这个话题,拿历史作为道具,向那代人扎根建设边疆的伟大壮举吐口水,把“女权”诉求政治化、在这场争论中,这些“女权”们充分的展示了自己的心理阴暗指数。本文为了把这些人跟那些追求男女平等的普通女权主义者区分,就称她们为“女权”吧。 这些人,利用八千湘女(以下简称湘女)中的一些并不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婚姻不幸福,否定湘女戍边这场运动这段历史。她们把湘女入疆戍边参加边疆建设说成是“湘女的血泪史”,是“共产党在迫害女人”,是“希特勒不如”。一段热血男女扎根边疆建设的可歌可泣的历史,就这样被解构为一个人权迫害的故事。一个终结妇女从属地位,实现妇女解放,推动男女平等的时代,就被她们解读为“希特勒不如”的黑暗时代。 这就是这些“女权”们的可恶之处。她们对待历史极其简单粗暴,通过截取历史上的一些不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裁剪出历史的片段,就可以拼凑出一个完全不同的历史,得出相反的结论。 其实,中国的女性,是最不该用这种态度,去抹黑那个时代。中国的妇女解放,中国的男女平等走在世界前列,就是在那个被他们控诉的时代实现的。新中国成立之后,最先颁布的法律就是《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从法律上终结了一夫多妻制的陋习,宣告了妇女作为男权附属品的几千年历史的终结。那个时代,还消除了妇女卖淫现,把旧社会的妓女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比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作为封建陋习最为顽固,妇女受男权压迫最厉害的国家。那个时代把妇女提高到“半边天”的地位,开始同工同酬,男女同权,这都是开天辟地的历史进步。这些,都是生活在旧中国的大多数女性所无法想象的,她们就因为新中国的成立,因为共产党的领导,实现了自身权利的飞跃式发展。妇女解放,男女平等,尊重女权,是共产党做的最漂亮的一件事,也是世界上女权运动最成功的范例,甚至没有之一。历史上的妇女解放,曾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国家成为推动妇女解放的先锋力量。 这才是那个时代的大背景,也是那个时代的主流。可是“女权”们,先把这个历史大背景和时代的主流隐去,截取湘女进疆中的一些个案,来重新建构历史。在“女权”们的叙事中,看不到共产党对于妇女解放和实现男女平等的历史贡献,而只有对妇女的迫害。 “女权”们只喜欢用微观层面的个案去消解宏观的主流和支流之分。按照“女权”们的逻辑,在所谓纪实文学或纪录片中看到有几个、十几个、几十个不好的事例,那么就可以对整个湘女的遭遇下整体的结论,甚至可以借此完成对整个时代的定性。 从最大的善意出发去揣度这些“女权”们的动机,“女权”们用这种视角去概括一个宏大的时代,首先是来自她们的极端自私自利的性格。她们结论先行,并用了很多逻辑技巧:一是把一小部分湘女的感情不如意偷换为全体湘女的婚姻悲剧。在她们看来,只要一小部分有问题,那就推定为全部都有问题。二是把普通的问题无限上纲上线,把湘女的婚姻介绍中存在的并非是主流的一些简单粗暴现象,上升为是党对妇女的集体迫害,是对妇女婚姻感情自由的整体剥夺,是“劳军”。 今天的“女权”们,立志于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因此她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在那个年代,竟然还有女性离开家乡,去条件艰苦的边疆。这些湘女们的行为选择不符合“女权”们的逻辑,用她们今天所持的价值观,既无法解释,又无法理解。“女权”们的问题在于,她们理解不了,就要用自己的逻辑去曲解,按照她们今天的利己主义逻辑,推理出她们需要的结论:湘女的选择只能是被欺骗和被强迫。她们无视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主流价值观,在她们控诉的那个时代,为建设新中国讲奉献,是很多进步青年的追求。我们这个时代,在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律作用下,开始强调个人自由,讲究自利至上,崇尚自私有理,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价值观主旋律。那个时代的很多人的选择,用今天的等价交换原则是无法解读的,铁人王进喜说“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用今天的等价交换原则能解释吗?今天的人已经习惯了拿多少钱做多少事,做多少事拿多少钱。 “女权”们理解不了那个时代湘女的选择,所以就要用自己的理解去解读湘女的选择。她们不知道这些戍边建设的人开垦了多少耕地,对于解决粮食问题发挥多大作用。她们也不知道新疆的安定跟这些人的个人付出有直接的关系。她们认为去边疆受苦,那就说明是湘女个人的人生悲剧。湘女远离家乡嫁给军人,就被她们理解为被强迫的感情悲剧。既然认定是悲剧,那就要控诉,控诉男人,控诉军人,控诉新疆戍边建设,控诉那个时代。本来因为时代的隔阂,理解不了也属正常,但非要去解构歪曲,这不正常了。“女权”们不但缺乏对历史的尊重,反而把历史当成自己任意揉捏的橡皮泥,让历史变成自己想要的形状。 就这样,明明是一场关于代孕合法化的争论,竟然被“女权”们,硬生生扯到了“八千湘女上天山”这个话题上,形成了对那个时代的一场集体控诉。我只能说“女权”们的脑洞够大,心计够深。这场控诉的实质是,“女权”们要利用湘女事件,用自由主义来控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 但“女权”们面对一个一个无法解释的事实是,恰恰中国女性的地位最高,受社会歧视最少的,就是她们控诉的那个时代,就是她们控诉的那个集体主义的体制。在“女权”们认为自由主义的理想体制下,女性要面对很多明的或暗的歧视性规则,这些规则远远多于“女权”们控诉的时代。就说现在的女性就业,就有很多单位不喜欢要女性,理由是女性还要休产假,对用人单位追求更高的剩余价值和利润率不利。相对而言,越是私有程度高的企业,对女性的歧视也就越厉害。同样,在所谓自由的时代,女性也很容易成为资本的猎物,就以演艺界为例,近期有一篇文章《一个北漂女生揭露潜规则:拍戏需爬十张床》揭露了演艺圈的潜规则,韩国女性张紫妍自杀留下遗书,留下遗书指控经纪公司逼她陪睡近百次,就连父母的忌日也无法避免,有次更被迫玩5P,若不从就会被打。这样的事情,在“女权”们控诉的那个时代是不可想象的,而在“女权”们认为自由的时代确实常见的现象。就不谈大量的女性卖淫现象,在“女权”们控诉的时代也已经绝迹,而在“女权”们欣赏的自由主义体制下,卖淫不仅仅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现象,而且还被合法化。卖淫意味着女性的尊严成为金钱的奴隶。这意味着进步?当然,对于主张卖淫合法化的“女权”们,可能并不认为卖淫有什么不好,只要是自己的自由选择就好。“女权”们的代表人物李银河,不就一直在这么主张吗? “女权”们还处处表现出一种道德优越感下的自负和霸道。她们以为看了一些纪录片,看了一些所谓的纪实文学,看到了里面的一些例子,就了解了湘女们的整体生存状态,就可以对湘女们整体的命运进行概括和总结。她们把自己想象成湘女的权利代言人,用想象中的湘女来替换真实的湘女,用个别的个人感情不幸福的湘女来指代湘女的全部,同时,她们把自己想象成湘女的权利代言人。她们们,看似是在为湘女鸣不平,是在为湘女的利益进行控诉,但她们了解过湘女们的真实想法,了解那代湘女们的真实情况吗? 八千湘女中有没有婚姻不幸福的?肯定有。就是这些湘女们留在家乡,谁又能保证她们每个人都婚姻幸福?不用说一个上万人的群体,“女权”们的几十个女同学,就每个人婚姻幸福吗?“女权”们自身,就每个人都找到了真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吗?一个万人几万人几十万人的群体,出现一些不幸福不满意的例子,并不奇怪。但如果把这些个案和特例,当成全部,那就非但不正常,而是别有用心了。何况,在那个时代,自由恋爱并不没有成为主流,很多还是要经人介绍,很多人都是先结婚后培养感情。毕竟妇女解放打破几千年的习俗惯性并不是一日之功,这并不是时代的错。“女权”们嘴里的迫害妇女,无非就是当时由组织出面的集体婚介,并没有谁被用枪逼着入洞房。现在的很多女性,不也是要靠相亲来解决个人的感情问题吗?火爆一时的相亲节目,这些女权们很多人也看的如痴如醉,人气爆棚的相亲网站,估计也有很多“女权”们在上。难道能够因为有人介绍,就推定为被迫,都违背了她们的个人意志? “女权”们这种以偏概全加假设推定的方式,非常险恶。她们看到了一些反映湘女感情不幸福的例子,就跟饥饿的人看见了面包一样,兴奋异常,奔走相告,“看吧,我没有造谣吧”。观察者网发了一篇文章,里面也提到了湘女入疆之后,有一些人在婚姻介绍的时候存在一些简单粗暴的现象,但在整体上,湘女当时参军招工,是那个时代令人羡慕的事情。军人在那个时代的地位很高,备受社会尊敬,嫁给军人,也被很多女性视为一种很有面子的事情。但经过“女权”们的有色眼镜,她们只选择性强调自己需要的这些负面例子。 这种对材料的选择和剪裁,正体现了“女权”们的心理中的阴暗一面。她们需要的不是什么历史真相,她们需要是对她们有用的“历史真相”,她们把历史中的一些非主流的东西,当成了她们可以利用的“历史真相”,用以控诉那个时代的全部。她们用这些并非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她们没有无中生有,但实际上,她们通过对历史的剪裁,把完整的整体的历史剪裁成一个剪辑过的新“历史”,把部分当整体,把非主流当全部,起到的效果和伪造历史没有什么不同,历史剪裁师和历史发明家的作用也没什么差别,但只是手法更为隐蔽更有迷惑性。 “女权”们对历史的这种态度,也反映了她们炒作此事并不是真的出于关心湘女的目的。她们不过是用一部分湘女的婚姻不幸福作为原料,制造出射向体制的子弹。她们把一部分湘女的遭遇,化作喷向全体湘女的污水。把所有湘女处理为受党迫害的,被强迫的“慰安”女,视为大规模劳军的受害者。这种以偏概全的处理,不但是对新疆建设兵团历史的污蔑,而且,也是对全体湘女的抹黑和侮辱。 今天的同情湘女,以为自己有资格站在这个时代去居高临下的同情那个时代的湘女。“女权”们的可恶之处,不仅仅在于她们把道听途说的一些片面,当成了那段历史的全部,更在于她们习惯以己度人,把湘女当成了她们的消费品,她们以同情的名义去屈辱所有的湘女,用高尚的名义宣泄自己的肮脏。按说,如果“女权”们说的入疆湘女们都命运悲惨是事实的话,那她们这次应该得到这些湘女后代们山呼海啸般的支持和呼应才对。然而,她们利用湘女做话题,并没有得到湘女后代们的支持,反而有很多湘女的后代出来反驳女权们的恶意歪曲。比如网友@门前花花花 就对那个挑起话题的“女权”说: 【“作为当年援疆青年的后代我只想说,因为你举的例子非常不恰当且没有可比性,不了解真实情况就随便定性,是对当年那些人,对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的一种侮辱。”】 但是这么多兵团后代的反驳,并不在这些“女权”们的视野之内,她们依然要按照自己的需要去讲需要的故事。 难道“女权”们有资格面对那代湘女居高临下吗?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你们是过得比人家幸福还是咋的?“女权”们是可恨的,又是可悲的。现实中有多少“女权”们,不是因为在现实中的感情中伤痕累累,才形成了扭曲的心态呢?她们自己被物化的社会环境伤痕,被物化的感情折磨,就来否定那个单纯的年代单纯的婚姻情感。“女权”们控诉的时代,有这么多感情背叛吗?有这么多始乱终弃吗?有这么多小三小四吗?有这么多裸贷强迫吗?有这么多失足妇女吗?很多“女权”们,还是先同情同情自己吧。 现在的一些女权,打着女权名义,并不是要为男女平等,并不是为了同工同酬,甚至也不是为了实现女性的尊严和地位,而是为了“对男性的全方位的报复”,甚至也有的是为了个体的自由堕落寻找理由,比如前段时间搞的那场““我的YD我做主””秀,丑态百出还不觉羞愧,这是要把女权凌驾于社会道德之上。妇女解放,男女平权,是个好事情,但是打着平权的名义把女权推向极端,或者引向政治目的,就非善类了。今天这些打着女权名义,以偏概全的控诉和抹黑那个为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做出过巨大成就的时代的“女权”们,你相信她们是真的为男女平权而发声吗? 如果真的是为男女平权而发声,那就应该肯定推崇集体主义的那个时代女性地位和权利的普遍提高的事实,而不是抓住个案拼命抹黑。中国的女性,如果有起码的判断力和道德良知,最不该抹黑的就是毛时代。 最后,我们有必要还原一下被“女权”们扭曲的那段历史。 第一,这些湘女并不是所谓“被以招工、建设新疆名义骗来生孩子”——她们到新疆后,被分配到学校、七一纺织厂、十月拖拉机厂、八一钢铁厂、军区医院、财校、卫校、商店等军区直属单位以及南北疆各部队担任秘书、卫生队、宣传队员等工作。在当时,这些工作相当于今天社会上的“白领”阶层,不但社会地位高,而且一般来说比她们在老家的收入也高。 第二,当时的人对去边疆的看法,并不同于今天的女权们的想法。在那个年代,就是大学毕业生,主动要求去边疆的人很多。那个时代的整体风气就是崇尚奉献,主动去艰苦的地方接受锻炼,成为很多青年的选择。有没有人去了就后悔的?肯定有,但并不是主流。至于很多人开始留恋大城市的环境,想方设法调回大城市,那应该是在原来的价值观体系受到冲击之后,时间是发生在那个时代结束之后。 这场对湘女戍边的抹黑,是由“女权”们发起,但现在已经不是争取女权那么简单了。很多的反共势力也已经介入,把湘女入疆说成是中国版的慰安妇事件,这不仅仅是对湘女的人格侮辱,而且显然是有意要把这个话题上升为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