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关于光山县11月1日夜脱贫攻坚作风督察情况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通报!关于光山县11月1日夜脱贫攻坚作风督察情况

光山广播电视台

2018-11-04 08:39:50转载

11月1日夜晚7:00—10:00,县脱贫攻坚作风督察组两个小组分别深入仙居乡陈楼村,孙铁铺镇郑堂村,寨河镇耿寨村,十里镇吴明村,槐店乡大栗树村,泼陂河镇黄大塘村、黄涂湾村,凉亭乡毕店村、石盘冲村,砖桥镇陈乡村、陈寨村,斛山乡付岗村、郑围孜村、张棚村,重点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察,现将督察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察情况看,大部分被督察的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及驻贫工作队队员能做到在岗在位,但仍存在个别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不能坚守岗位的情况。

(一)县畜牧局驻凉亭乡毕店村工作队员胡从胜、雷咸波不在岗,也未向第一书记说明情况;

(二)县群工部驻斛山乡付岗村工作队员国渝武不在岗;

(三)县盐业局驻斛山乡张棚村第一书记范先松及工作队员冯琳、梅诗波均不在岗。

二、处理意见

(一)对县畜牧局驻凉亭乡毕店村工作队员胡从胜、雷咸波全县通报批评,对县畜牧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畜牧局给予胡从胜、雷咸波警告处分;

(二)对县群工部驻斛山乡付岗村工作队员国渝武全县通报批评,对县群工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群工部给予国渝武警告处分;

(三)对县盐业局驻斛山乡张棚村第一书记范先松及工作队员冯琳、梅诗波全县通报批评,对县盐业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分管扶贫工作的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盐业局给予范先松、冯琳、梅诗波警告处分。

县脱贫攻坚作风督察组

2018年11月2日

来自

https://xw.qq.com/cmsid/20181104002911/HNC2018110400291100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2-2022 大豫经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