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76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我省所有公立医院统一实行【2015】最新版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及信价费〔2017〕66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就信阳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有关将事项告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总体目标: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
二、价格调整具体内容:
1、取消药品加成(中草药饮片除外),公立医院药品收费不再加成15%,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2、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部分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中医及床位等部分项目价格。
3、新增大型医用设备16层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64层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1.5T核磁共振、数字化摄影(DR)等项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取消8层计算机体层扫描及计算机C线摄影(CR)等落后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合并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将挂号费并入诊查费,预将现行取暖费、空调降温费及普通病房内设独立卫生间和提供热水洗浴加收的费用,并入床位费。
4.我院已于2018年10月完成整体搬迁,新院综合病房楼及门诊医技楼、急诊楼建设资金达4个多亿,中央空调、呼叫、吸引、中心吸氧、空调供暖、有线网络系统涵盖全院,各种大型医用设备的增添达1个多亿,全院运行成本大幅度增加,床位费仍在执行最原始的收费标准,早已不能维持病房床单元和职工工资的支出比例,科室收入一直处于亏损状况。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283号)和信价费【2018】43号精神,已向市、区物价管理办公室递交了《关于调整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
5、重新补充完善可单独收费的特殊卫生材料库。
本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是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中的关键环节,方案经过多方测算和论证,患者权益将受到最大程度保护。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希望广大患者朋友理解配合,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向科室物价管理人员咨询,也可直接向医院物价管理部门反映。
特此告知!
公示电话:0376-6615395
投诉办:0376-6256505
财务科:0376-6210168
联系人:高兴燕
联系电话:0376-6256505
邮箱号:xy3ybgs@126.com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来自 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2018年11月7日
http://www.xy3y.com/Item/Show.asp?m=1&d=513
(本栏目编辑周建娜 责编王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