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 以“数治”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2-07-30

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 以“数治”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  | 】  来源:   时间: 2022-07-29  作者:政治部宣传处    

 

7月26日下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的有关重要论述,集体观看最高检《大数据拓展法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视频讲座,并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视频讲座中,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翁跃强结合浙江近年来开展的数字检察工作情况,围绕为什么要运用大数据开展法律监督、如何运用大数据监督办案、如何拓展大数据类案监督、如何建设大数据监督模型、大数据法律监督的体会等五个方面做了全面系统的讲解。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部分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深化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三个自觉”。从政治自觉的高度来认识。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跟上经济社会发展大势,顺应数字时代潮流,以“数治”赋能法律监督,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扛稳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从法治自觉的高度来考量。着力推动与其他政法机关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形成社会治理强大合力;善于从海量办案数据中发现社会治理规律和问题,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更好担起促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从检察自觉的高度来把握。把大数据监督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有效助推工作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的转型升级;善于从大数据中获取监督线索,切实增强法律监督的精准度,更好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历史使命。

 

会议强调,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要更新理念观念,引领能动履职。坚持系统思维。全省三级院要以“检察大数据战略”为抓手,强化从“数量驱动、个案为主、案卷审查”的个案办理式监督到“质效导向、类案为主、数据赋能”的类案治理式监督的转变,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监督纠正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监督规模效应。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全省统筹、省院带头,充分激发下级院创新活力,真正通过创新解难题、促落实。强化共赢理念。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发挥大数据作用,助力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制度,善于借力、凝聚合力、共同发力,以能动履职共同下好国家治理这盘“大棋”。

 

会议要求,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要坚持一体融合,打破数据壁垒。一方面要抓好内部融合。深入推进检察一体化建设,用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深度开发“沉睡”的检察数据,在数据挖潜上充分发挥上下贯通、三级联动的优势,为上级院科学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在上级院指导和支持下,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大数据共享、分析、应用机制,提高类案办理和诉源治理能力,形成共管共治合力。另一方面要推动外部协作。积极推进数据共享,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沟通,推动建立协同共享机制。积极开展数据合作,依托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数据资源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优势,合作开展相关社会治理领域的数据分析、问题研判,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为社会治理创新共同出力献策。

 

会议指出,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要强化落实执行,注重实干实效。压紧各级责任。各级院检察长要自觉担起第一责任,亲自指挥,攻坚克难。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充分调动分管或负责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合力。用好工作专班。省院数字检察工作专班要积极主动谋划,细化工作措施,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把握工作重点。制定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发展规划,做好最高检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的应用工作,对全省法律监督模型优秀作品做好技术指导,了解基层一线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来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管理,着力提升大数据战略实施效能。

 

省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驻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学习。


(编辑龚红 责编王耀)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Copyright © 2012-2022 大豫经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