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新生入学随机派位分班;义务教育小学严禁设置重点班、快慢班;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全省整治“择校热”“大班额”等教育“顽疾”,严格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最新的招生入学政策还有哪些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划重点啦!
政策明确规定,各地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各地须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辖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
其中特别提出,片区调整时要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提高划片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为切实解决“择校热”,省教育厅要求,各地统筹做好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最大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为了从源头保障大班额“消肿”,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
对于有超大班额的学校,严格控制择校,2018年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有更大下降。
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大厅(窗口),公布咨询(服务)电话。
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帮扶,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要采取措施,通过建设乡镇寄宿制学校、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确保乡村适龄儿童不因上学不便而失学;对农村残疾儿童要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好入学优待政策。
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当地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如何确保政策落到实处?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地须严格执行“十项严禁”招生纪律,包括: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按照计划,2018年秋季开学后,我省将对各地市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