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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临河乡高集村支书曹永辉优亲厚友、套取村集体资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2014—2016年间,曹永辉以植树造林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19200元,其中用于村里支出及吃喝招待18055元,其个人占为己有1145元;在办理低保中优亲厚友,为其母亲朱某某、表妹李某、弟弟曹某某夫妇违规办理低保;与其他村干部以村拉泥结石、挖下水道、村误工补助等名义共列支吃喝花费38490元。2017年7月,高集村群众宋某某去世,村“两委”在低保核查中未将其死亡情况上报乡民政所取消低保,因玩忽职守致使宋某某子女多领2100元低保补助。2019年1月28日,县纪委给予曹永辉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白土店乡新庄村支书赵树美虚报冒领良种补贴、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3月,赵树美利用协助白土店乡政府从事上报粮食种植面积工作的便利,虚报种粮面积,冒领良种补贴款2300元;在办理低保过程中优亲厚友,为其父亲赵某某、村文书的母亲胡某某及村民彭某某违规办理低保,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8143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28日,县纪委给予赵树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八里岔乡叶店村支书夏社华在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办理低保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7—2018年间,夏社华在工作中优亲厚友,让其亲属徐某某违规享受易地搬迁扶贫政策,违规为其亲属何某办理低保,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想要第一时间知道息县本地大小事,微信搜索关注老家息县微信公众号。2019年1月28日,县纪委给予夏社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八里岔乡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洋、张山头村文书易本利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2013年,易本利在协助八里岔乡政府从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和其哥易某某伪造申报资料,共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5000元,其中易本利得款7500元。八里岔乡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主任陈洋存在申报把关不严,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流失,违反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县纪委分别给予陈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易本利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彭店乡大张庄村村干部集体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等问题。2013年,彭店乡大张庄村村干部刘金田、王玉芝、刘建国、柳学生、吴志安等五位同志以其个人或家属的名义将村集体林地80亩上报申请种粮补贴。2014年至2017年共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38557.6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县纪委分别给予刘金田、刘建国、柳学生、吴志安四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玉芝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小茴店镇杜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彦军违反群众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案。2017年8月,张彦军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违反土地承包协议,在承包的集体土地上建粉条加工厂和饭店,共占地约4.6亩;2017年11月,未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擅自决定将村民张某甲耕种在其儿子张某乙租赁的集体土地上的一处小麦毁损,出卖土方给承建商沈某,共计卖土方款40000多元,其中,扣除机械费用,尚余下4000元被其侵吞;2018年春,张彦军以该村民组集体水塘归他所有为由,将村民陈某甲在塘埂种的杨树苗拔掉;2018年6月份,张彦军以尹庄村民组集体水塘归他所有为由,采取断电等方式,拒不让村民朱某某、陈某乙二人抽水抗旱。张彦军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其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其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用于建厂及房屋;毁坏集体土地,侵占集体资金4000元,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县纪委给予张彦军开除党籍处分。
7、小茴店镇易老庄村文书、村支书骗取良种补贴款案。2014年至2017年,易振河在担任小茴店镇易老庄村文书期间,分别以妻子易某甲、儿子易某乙、易某丙和儿媳鲁某等人名义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共计303.56亩,冒领国家财政补贴资金38007.38元。易治均在担任小茴店镇易老庄村党支部书记,以妻子名义虚报粮补面积共计75.56亩,冒领国家财政补贴资金9098.93元。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分别给予易振河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易治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长陵乡申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卢定合骗取低保金问题。2009年5月,时任申庄村治安主任卢定合弄虚作假,违规为其家属办理低保,直至2018年6月其家属低保才被取消。经认定,卢定合违规领取低保金10193.2元。2019年1月,卢定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张陶乡大陈庄村村委委员彭国利用职务便利向群众索取财物问题。2018年,彭国任张陶乡大陈庄村村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帮助村民徐某办理低保的名义,向其索要一辆价值700元变速自行车,并接受吃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3月,彭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所得退还群众。
10、曹黄林镇杨乡村党支部委员曹士强违规冒领补贴资金问题。2016年,曹士强任杨乡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益职务便利,虚报冒领到户增收养牛补贴资金4000元。2019年5月,曹士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