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法律的一点点健全,之前的空白的也慢慢补足,每天都能在网络上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真实事件,不管是经济方面的,还是伤人身体的,更甚是杀人放火这些事件都一一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有黑就有白,同时又黑也有白,有法律健全的地方同时也有法律照顾不到的。 前段时间由于身边有个朋友公司拖欠工资,工作了一年时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每次找公司领导讨要工资时“总是一句话:公司没有钱等等吧”;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想着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于是去选择仲裁,第一次进到仲裁大厅真的被震惊到了,桌子上摆着无数的填错的单子,每张单子上都清楚着填写拖欠的工资,少的几千,大的几十万,几万到十几万的单子数都数不过来,接待的窗口络绎不绝,接待的人员也是挺忙的,当时去的时候,有几个农民工因为不会写字所以比较麻烦,自己不会写就让一起去的朋友写,看着一屋子人,同一时刻不少于20人,不敢想象一天至少会有多少人100人?300?还是500人?那一个月呢?一年呢?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欠薪,拖欠工资的事情存在?经常在电视剧电影里出现的情节,为要工资选择跳楼的只为引起社会的关注,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第一时间解决这样的问题,但不能所有出现拖欠工资的都选择这种极端的方式,要不然又会增加多少悲剧? 拖欠工资农民工被逼跳楼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拖欠工资?是否真的如公司老板说的那样?公司没有钱呢?答案是肯定的“有钱”;那为什么就是不给工人发工资呢?在这我想问一句?拖欠工资是否是违法事件? 以下是针对按时发放工资以及拖欠工资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法规对于按时支付工资以及不支付工资或者逃避支付的都有明文规定对应的处罚。 但是仲裁所一天接待几百人那只是一个区里的,要是北京所有的仲裁所都加上,一天至少将近1000多人在讨薪,为什么没有听说那个企业老板因为拖欠工资而被判刑呢? 法律明文规定会被判刑为什么没有出现判刑的情况? 那么我想大胆说一句,为什么会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答案是对于企业来说拖欠工资付出的代价太小了,处罚太轻了,几乎等于无。 老百姓需要提供很多资料,写很多材料,才能仲裁,而作为企业只是在仲裁后赔付原本就应该支付的工资,是否太轻了?如果拖欠工资的代价调整大一些会怎么样?根据拖欠工资金额大小只要投诉直接对于公司老板判刑,这样还会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出现? 通过了解,朋友跟我说从去年年底12月仲裁,到今年马上5月份依然没有任何结果,仲裁结果,何时开庭,都遥遥无期,这样办事效率,这样的国家单位才应该是企业敢于拖欠工资的后台??? 法律是穷人的守护者?还是富人的保护伞?我希望有关部门真的能以身作则,国家成立部门的出发点是为了为老百姓讨一个公道,也是为了震慑那些不良企业,不遵纪守法的企业,警钟长鸣,同时我也希望有关部门效率能提高一些,真正的能帮老百姓做事做实事,别让老百姓寒了心。 以上故事是真实的,观点是自己的,如果观点不同,勿喷,谢谢! 转载来自网址https://zhuanlan.zhihu.com/p/137517246?utm_id=0 (魏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