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便利注销” ——光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法院推进特殊企业 注销便利化改革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企业、僵尸企业等特殊市场主体注销难等问题,光山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光山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出台了文件,大力推进小改革、小创新、小突破、小提升,从特殊市场主体注销入手,创新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纾解注销难点、堵点,畅通退出渠道,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提高企业满意度。 (一)依法依规,便捷有效。在《民法典》、《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框架下,积极推进特殊市场主体强制注销试点工作,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便的要求,最大限度便利企业注销登记。 (二)精准摸排,部门联动。针对异常名录企业、黑名单企业、僵尸企业等特殊市场主体,由县市场监管局精准摸排,建立数据库,将失联、长期停业未运营、超过3年未年报的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向县法院提供备选企业名单。县法院对该企业名单进行核查,确定当期进行清算的企业清单,并转给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查,由县法院确定为强制清算企业。 (三)明确条件,规范程序。兼顾规范与创新,在规范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审查要求基础上,创新注销工作举措,一企一策,针对市场主体的不同情况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四)提高效率,简化手续。做好破产清算事项办理,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简化特殊事宜办理手续。特殊企业可在网上或报刊上发布遗失营业执照、公章的说明,办理注销时无需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1个工作日内完成注销登记。 (五)协同发力,优化环境。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志愿者帮办团队的帮办服务,在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股权质押企业注销登记、破产重整企业股东变更登记、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为特殊市场主体注销提供全方位帮办服务。县法院在办理破产清算过程中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和法律咨询服务。 止目前,已有“光山县某劳务有限公司”“光山县某农林有限公司”2家特殊市场主体办理了注销登记。(杨羽中) (编辑 龚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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